标题:公理 内容: 民国时期,有个姓胡的先生留美时,曾被一头富翁的狗咬伤。 胡控告富翁。 富翁请了律师辩护。 结果,竟会证明: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,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。 胡败诉后,叫道:“公理呢? 法律呢? ” 法官马上禁止他作声,严厉地说:“你得知道:这儿是法庭啊! ” 发布时间:2026-09-28 16:34:44 来源:笑一个吧 链接:https://www.xiaoyige.cn/joke-73894.html